鹏程新材(83939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839392 证券简称:鹏程新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 11月19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晓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 500万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约3.6%,上述借款为信用借款,保证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晓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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