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泰时尚(871412):公司相关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证券代码:871412 证券简称:鸿泰时尚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广东鸿泰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00号、201号) 收到日期:2024年 11月 29日 生效日期:2024年 11月 28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广东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监管谈话)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蔡跃作为时任鸿泰时尚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号)第五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蔡极鸿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极鸿于2020年9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100万股,持股比例从25.4973%降至22.9973%;于2020年9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280万股,持股比例从22.9973%降至15.9973%,公司第一大股东由蔡极鸿变更为方秋瑾,公司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变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极鸿于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1日、2020年12 月3日、2020年12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万股、280万股、360万股、190万股,后减持完成后,蔡极鸿与一致行动人方秋瑾、蔡跃、蔡涵、汕头市信汇营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鸿泰时尚股份由从 96.2473%降至72.9973%,权益变动比例为23.2500,蔡极鸿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鸿泰时尚股份比例达到 5%的整数倍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暂停股票交易。同时蔡极鸿于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14日、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0 日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存在遗漏一致行动主体、未披露权益动所涉有关协议、未及时披露等规情形。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变动情况,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八项。蔡跃作为时任鸿泰时尚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蔡跃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蔡极鸿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蔡极鸿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谈话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谈话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00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 201号) 广东鸿泰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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